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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本市机动三轮车综合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但也发现有个别利用新置换的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进行运营的现象,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市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市残联联合发出关于严格治理利用新置换的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进行运营的通告,并于即日起施行。
通告指出,禁止利用新置换的残疾人专用代步车从事道路客运、货运经营活动。违反规定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并暂扣车辆。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请广大群众拒绝乘坐非法运营的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记者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