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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随着5月1日的临近,机动三轮车的治理也进入集中治理阶段,联合执法人员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依法对机动三轮车非法生产、销售、运营、上路、占路行为进行治理。
近期,执法人员针对机动三轮车上路行驶和新置换的残疾人专用代步车非法运营情况展开多轮治理。执法人员表示,今年3月份天津市各区县相继启动了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置换工作。对于这些新置换的残疾人代步车,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驾车出行时需挂牌,并带齐残疾证和车辆登记证。新置换的残疾人代步车不允许改装和运营。对于利用残疾人代步车从事非法运营的,将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表示,现在还有部分机动三轮车正在办理回购手续。目前,对于违法上路、违法运营的机动三轮车,执法部门都将进行拦检,核对是否具有回购凭证,有凭证的将移送至属地分指挥部,等待办理回购手续;如果没有相关凭证,要扣留车辆,并依法予以处罚。在此,执法人员提醒仍没有回购的车主,尽快到所属区县政府回购点参加回购。5月1日以后,对仍上路行驶的,将依法严格处理。记者吴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