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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数次爬阳台钻窗入户行窃的惯偷,近日被河东区人民法院处以刑罚。
被告人李某,男,28岁,无业,曾经先后于2003年和2008年因为盗窃被判刑,还被劳动教养过一年六个月。李某练得“飞檐走壁”绝技,攀爬六七楼的窗户简直“易如反掌”。2013年9月的一天凌晨,李某潜入本市河东区某小区内,先后三次成功爬阳台钻窗入室,共盗得现金三千余元。后李某又成功潜入六楼某住户企图再次盗窃时,被房主发现后逃离,公安机关经侦查将其抓获归案,李某主动交代了这四起犯罪事实。经指纹比对,李某与2012年时的一起爬楼入室盗窃犯也系同一人。本案中,李某同时存在累犯情节和自首情节。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涉案赃款依法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