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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原租客房屋到期退房后,没有把私配的钥匙交给房东,竟然趁下一租客不在家时,打开房门实施盗窃。近日,武清区检察院对该租客提起公诉。
小雨(化名)在武清区一家企业上班,在某小区内租了一套房子。2014年2月16日,小雨下班回家后,发现屋内的电动车和笔记本电脑竟然不翼而飞,可让她奇怪的是房门的锁没有撬动的痕迹,房门也是完好的,于是,她赶紧报了警。民警调取了小区监控录像,发现曾有人骑着与失主小雨丢失的电动车很像的车离开该小区,经过询问房东和现场勘查,最终将曾租住过该房屋的李某锁定为犯罪嫌疑人。2014年2月19日,民警在李某家中将其抓获。
经调查发现,李某今年32岁,河北省廊坊市人,曾在该房屋内租住过,房屋到期后,李某并未将自己私配的钥匙交给房东。2014年2月16日,李某发现自己竟然还有曾经租住房屋的钥匙,于是来到曾租住的房屋,用私配的钥匙打开房门,窃走电动车一辆和笔记本电脑一台。近日,李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