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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男子张某醉酒后无故抢车打人,随后驾车连撞三车,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其提起公诉。
被告人张某,男,29岁。2013年10月的一天19:00,张某醉酒后行至河东区某小区,无故将刘某驾驶的汽车拦下,并持铁质的隔离墩将刘某面部打伤,强行驾驶刘某的汽车在小区内行驶,途中将刘某的汽车和停放在该小区内的另外两辆车撞坏,又撞上一辆面包车后无法行驶,张某弃车逃离现场。案发后,经群众报警,张某被抓获归案。经鉴定,案发时,张某的精神状态为普通醉酒,在实施作案行为时,应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鉴于被告人张某已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表示谅解,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