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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武清区国税局于日前处理了一起通过取得虚假发票虚列成本的偷税案件,为国家挽回损失110万余元,该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
上月,武清区国税局稽查局通过案头分析,发现天津一家广告企划有限公司存在偷税嫌疑,立即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检查。稽查人员针对该单位账簿资料中的疑点,开展调查询问并锁定证据。查明该单位为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在没有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取得另一家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减增值税进项税额,少缴增值税。又通过取得冒用某公司名称的虚假发票,作为自己的成本虚列支出,少缴企业所得税。根据法律规定,向这家广告企划有限公司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以及罚款共计110万余元。由于该公司主动取得的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涉嫌构成犯罪,目前此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