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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下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2及2013年度本市毒品案件整体情况,并公布了数起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市高院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天津市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充分发挥刑罚惩治和预防犯罪的作用。一方面,依法严惩毒枭、职业毒犯、再犯、累犯、惯犯、主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将毒品走私入境,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贩卖,诱使多人吸毒,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另一方面,在刑罚裁量上,综合考虑毒品数量、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以及禁毒形势等各种因素,对毒品犯罪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罚当其罪。
天津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司法资源优势,紧紧抓住全民、青少年、吸毒高危人群三个“关键点”,通过庭审直播、集中公开宣判、公布典型案例、媒体报道、举办禁毒法制讲座等措施,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宣教活动,广泛宣传毒品的危害、国家的禁毒政策及法律法规,弘扬法治、震慑犯罪,并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活动,形成了全社会的禁毒网络。
会上,市高院刑一庭相关负责人还就媒体关心的相关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