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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7月1日起,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据市国税局测算,本市将有近500家企业受益于此项减税政策,仅今年后5个征期就将减税1.3亿元。
此次政策调整,征收率为6%的项目包括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部分建材产品、生物制品和商品混凝土;征收率为4%的项目包括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和销售旧货,其中销售旧货在4%征收率的基础上减按2%征收增值税。
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采取简易计税办法,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且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此次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是我国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的重要政策举措。执行较低的征收率可减轻特定企业的税收负担,对促进经济增长、改善就业都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