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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先以“招聘”为由将债务人骗来,再将其拘禁、暴力威胁索要欠款。日前,一涉案男子被红桥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发前罪犯董某(已判刑)以“乾通信贷有限公司”(未经工商注册登记)名义从事民间借贷活动,罪犯段某、朱某(均已判刑)及男青年王某均系其员工。被害人蒋某曾向董某借款没有归还。2013年1月21日,董某发现蒋某在网上发布求职信息,遂以“招聘”为由,于次日15时许将蒋某骗至红桥区某小区单元房内。后董某指使段某、朱某及王某对蒋某进行看管,其间,段某三人均以电警棍击打、拳打脚踢等方式殴打蒋某,段某还用冷水浇蒋某身体,朱某则以罚蹲等方式体罚蒋某。2013年1月24日20时许,董某见蒋某确无还款可能,遂将其带至公安机关,以蒋某诈骗为由报案,公安机关未受理。2013年1月30日,蒋某向公安红桥分局报案。
案发后,经网上追逃,廊坊市公安机关于2013年6月28日将王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