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因不满邻居家发出噪音,一花甲老翁上门理论,争执期间,竟出手殴伤对方。结果,他不仅为此赔偿邻居3万余元,还被南开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年过花甲的张某系退休人员,家住本市南开区某社区。2013年11月17日,张某以楼上邻居杨某家中噪音影响其休息为由,来到杨某家中,与杨某发生争执。其间,张某用拳头击打杨某面部及身体,致杨某受伤。后经法医鉴定,杨某左侧鼻骨合并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其面部、颈部及躯干软组织等处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在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张某提起公诉的同时,杨某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被害人杨某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张某从轻处罚。由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