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因银行卡被ATM机吞掉,一男子恼怒之下竟持砖头砸毁机器。日前,该男子已被北辰区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罚金1万元。
本市男青年刘某是一家餐饮公司的职工。今年1月19日21时31分,刘某在北辰区一家银行门口ATM自动取款机取款时,因卡被吞无法取出,遂持砖头将该自动取款机保护屏及显示器砸毁(鉴定价值人民币1.2万余元)。事发后,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