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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2014年7月16日)
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7月25日(星期五)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议事厅举行。现将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旁听会议议题安排
7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时 全体会议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国有企业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校园安全工作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由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的1件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的1件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审议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情况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汇报关于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有关情况(书面)
表决地方性法规
二、公民申请旁听会议的方式
根据《公民旁听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会议安排15名公民旁听。公民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打电话申请报名。报名电话:83606427、83606429(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6时)。
被确认旁听会议的公民,请于7月25日上午8时30分前到市人大常委会旁听公民接待室(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登记核对,凭本人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市的,同时携带居住证)领取旁听证,旁听会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