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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伙同他人窜入居民区内,一夜之间砸毁24辆汽车玻璃,从中窃取财物总价值1.4万余元。日前,西青区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3年11月12日凌晨,本市无业男青年杨某伙同焦某(另案处理)经预谋,驾驶汽车先后来到位于西青区的两处小区内。杨某采取撬砸汽车玻璃的手段,盗窃车内财物。其间,杨某先后砸毁24辆汽车的玻璃,盗走现金和笔记本电脑、烟酒等物品。经查,被告人杨某盗窃财物共计价值1.4万余元,被砸汽车玻璃损失7600余元。后被告人杨某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