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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因为下水管道改造产生纠纷后楼上居民凿漏了下水管,一楼住户关闭了自来水总截门。双方的行为给整个楼门居民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面对这样一起棘手的相邻权侵权纠纷,南开区人民检察院社区检察官引导居民依法维权,使他们通过诉讼解决了纠纷。
纠纷
今年5月的一天,南开区学府街月环里社区一个楼门突然全部停水。楼上的居民都急坏了,急忙查找原因。原来是一楼的住户将自来水总截门关了。一楼住户为什么关闭总截门呢?事情的起因是,社区正在进行旧楼改造,可免费更换下水管道,但因一楼住户有异议致使无法如期施工。二楼住户由此产生不满,一时冲动将自家的下水管凿漏。污水流到一楼住户家,浸湿了墙壁和生活器具。一楼住户一怒之下便关闭了自来水总截门。
几经交涉无果,楼上断水多日。经有关部门及社区居委会调解,二楼住户向一楼住户道歉,一楼住户签字同意改造下水管道。居民们既然达成了一致意见,本应顺理成章地改造下水管道和恢复供水,但当施工人员将楼上几户居民家的下水管道拆除后,一楼住户又要求给付因更换下水管道造成的地面修复费3000元。楼上居民认为几块瓷砖根本值不了这么多钱,所以谁也不同意出钱。
释法
社区检察官了解情况后认为,这是一起较为典型,而且较常见的相邻权侵权纠纷。一楼住户不同意更换下水管道是他们的权利,并不违法,也不构成侵权。但擅自关闭自来水总截门的做法显然不符合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对楼上居民的生存权构成了侵害。已经断水20多天,楼上还有生病的老人,考虑到有关方面多次调解无效,检察官建议楼上居民依法维权,到法院起诉,要求一楼住户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申请先予执行。检察官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可使问题尽快解决,从而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此外,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普法途径。通过起诉,可使居民懂得如何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怎么依法维权,还可使社区工作人员掌握一些法律知识,以后再遇到类似情况知道如何处理。在居委会,社区检察官一方面向居民们介绍了法律规定,指出一楼住户的行为对楼上构成侵权。同时也说明,二楼住户的做法也很不妥,也是对一楼住户的侵权。社区检察官一番释法说理的讲解,得到了大家的认同。
解决
6月25日,楼上居民一纸诉状将一楼住户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并申请先予执行。法院鉴于情况特殊,很快予以立案。在履行了法律程序后,法官于7月2日来到现场,向当事人送达了先予执行的裁定,之后在现场展开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楼住户在配合更换下水管道后打开自来水截门;当事双方放弃其他诉求。7月12日,在各方现场监督下,该楼门下水管道改造工程完成,一楼住户同时打开了自来水总截门。就这样,一场非常棘手的相邻权侵权纠纷得以解决。楼上几户居民在饱受断水之苦长达40多天后,终于盼来了自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