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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充实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力量,本月起,本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协调社区物业工作。招聘人数总计1605人,其中定向招聘退役士兵116人。
公开招聘自2014年7月下旬启动,9月下旬基本结束。招聘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市民政局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招聘条件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物业管理专业的,可放宽到2013年、2014年大专以上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报考岗位,具有市内六区户籍的可在市内六区跨区报考,退役士兵应具有非农业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地报考。
主要职责
负责社区卫生、治安隐患、公共设施、清洁卫生、园林绿化、消防安全、违章搭建等物业管理巡查工作;在上级物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社区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协调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现场协调处置各类物业矛盾和纠纷,应急处置各类物业管理中的突发事件;及时反映专业物业、准物业、居民自治管理等不同物业类型小区居民的服务需求,协调物业管理单位改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协助社区居委会召集社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完善物业管理协调机制;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服务协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绩效考核工作等。
招聘流程
2014年7月27日9:00至7月31日17:00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报名, 8月23日(周六)上午进行笔试,9月13日进行面试。按照总成绩排名,经过考察、体检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签订劳动服务协议,实行聘任制,纳入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聘用人员见习期为一年,生活待遇由劳动报酬、岗位津贴组成,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见习期满后,可享受绩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