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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与村委会发生矛盾后,为泄愤,竟驾驶铲车将村内多处限高架和围墙推倒。事发后,该男子被抓获。
男青年董某系本市西青区农民,曾因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2006年4月被释放。
2013年8月12日12时许,董某因土地占用问题与本区某村委会发生矛盾。为泄愤,董某驾驶铲车将该村内数处道路限高架和居民区的部分围墙推倒。经鉴定,所毁财物损失价值为15万余元。同年8月16日,董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日前,西青区法院经审理,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