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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恭喜你今天走进成年人的行列!18岁意味着成熟和担当,希望你把握住人生的新阶段,为自己的未来而努力!”头戴生日帽的未成年罪犯赵林(化名)吹熄生日蜡烛的那一刻,检察官语重心长地为他送上了祝福。这是西青区人民检察院近日为赵林举行成人礼时的一幕。
赵林系一起抢劫案件中的从犯。2013年11月,时年17岁的赵林从老家来到天津务工,偶然结识赵哥,并在其怂恿下参与了抢劫手机。抢劫过程中被害人奋力反抗,用砖头砸伤了赵林的头,赵林被当场抓获。同案犯赵哥则携抢得的手机潜逃。赵林经西青区检察院审查批捕、提起公诉,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后被送到天津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
在办案中,检察官发现,赵林性格内向、不善言谈,但对一时糊涂犯罪多次表示非常后悔。本着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优于打击惩处”的理念,检察官进一步向“未管所”了解赵林的改造情况。经了解,赵林入所以来,虽深深悔过,但思想较为消极。得知近期赵林即将迎来18周岁生日,检察官考虑利用这个特殊日子对赵林进行感化、鼓励和引导。检察官于是同“未管所”协商,决定共同为赵林过一个特殊的生日和成人礼。
在检察官和“未管所”警官的祝福声中,赵林感动得泪流满面:“作为一个农村孩子,自己只在小的时候过过生日,如今犯了罪,没想到检察官和警官还记着我的生日,为我特意举办成人礼。我一定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去!”于是,在天津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上演了感人的一幕。生日会上,赵林所在的监区为他准备了生日蛋糕。检察官送上了精心挑选的礼物——《以案说法——100则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故事》、《做个有出息的男孩》等3本成长励志的书籍和一套精美的法治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