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电视剧《离婚律师》正在热播,剧中情节引发人们对婚姻家庭中法律问题的热议。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当证据?偷录音录像作为证据效力如何?房、车都是对方婚前财产,离婚时自己就得“净身出户”?针对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本市律师卢彦民。
微信聊天记录可当证据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相关法律规定,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短信等电子数据,均可作为证据。然而,以微信聊天记录为例,要让其作为证据具有法律效力,还需具备几个条件。首先就是其要有完整性,二是聊天双方就是案件涉及的当事人,聊天内容是当事人真实意图。因此,如果聊天记录曾被删改、剪切,或者聊天时当事人身份被冒用,以及聊天内容纯属开玩笑或当事人遭到恐吓、胁迫等,那么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效力将大大降低。
录音证据效力有条件
依据法律,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但是,录音时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不得采取暴力、胁迫、非法拘禁、窃听等方法取得。也就是说,提供的证据不仅本身必须合法,而且其取得的途径也必须合法。
而一般情况下,录音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辩论的依据,必须结合其他事实或者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可以形成辩论的依据。因此,一旦当事人在诉讼中采用录音证据,那么应保证录音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当中不能有疑点,并要尽可能提供其他证据材料来增加录音证据的证明力。
婚前没财产也不能“净身”
依据《婚姻法》,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因此,即便婚前没有财产,那么离婚的时候,也可依法获得共同财产的一半,如果双方另有约定,获得比例可以略少或者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