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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市物业办介绍,随着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率也有一定的提高。但有的业主仍在交费过程中存在一些误区,需要正确认识。
误区一:没有实际入住不该交物业费。物业企业服务的是公共区域,与业主是否使用其室内自用部分无关,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空置房业主应当全额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误区二:缴纳了物业费,小区里所有问题都找物业企业负责。正如上期所介绍的,物业服务的开展是围绕合同进行的,其管理服务是有责任边界的。例如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服务单位,广大业主付费买其提供的专业服务,有了问题应当由这些单位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责任,而不是找物业公司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