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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红桥区康源公寓的居民马女士向本报反映,入住一年多以来,小区居民想成立业委会,却一直遇到重重困难,“业委会成立不了,业主们遇到问题,想维权都难。”
居民需要业委会
康源公寓自去年8月开始办理入住。马女士等人入住后发现小区建设上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她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关于康源公寓业主对本小区硬件设施存在问题的诉求》,是由她和多位业主拟就。内容主要包括小区围墙质量问题、照明不足、电梯故障率高、车库产权、小区内公建房层的套数和具体房号等12个问题。居民拿着这份诉求找开发商谈,结果却碰了钉子。“由于问题是有关公共区域,开发商表示不和个人谈,得业主委员会和他们谈。”马女士告诉记者。
想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时,居民们也觉得个人谈会处于弱势地位,应该选出业主委员会,名正言顺。另一位居民安女士说:“其实物业管理也有一些问题,比如靠近白酒厂大道一侧的小区出入口没有安排保安岗,只是巡查,那边的门很矮,很容易就能翻过来;物业费(含机电运行费)从2楼到顶楼的价格是一样的,最基本的一条是2楼不用二次供水,机电运动费怎么可能和需要二次供水的高楼层一样呢?我们觉得不合理,但是需要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交涉。”
两难题困住业主
为了更好地解决小区存在的问题,马女士等热心业主找到小区所属的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表达了要成立康源公寓业主委员会的愿望。她拿出一份以“康源公寓小区部分业主”名义写给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的信,表示小区已经符合《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希望请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对于康源公寓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予以指导及会同筹备组织”。信的落款是“2014年5月19日”。为什么到了8月中旬,连筹委会都没建立呢?
“按规定,筹委会里需要有居委会的代表。第一个难题就卡在这儿了。自从住进这个小区,办社保、党员活动等,都是由红旗居委会负责,请他们派代表参加筹委会,却说我们小区不属于红旗居委会,其他工作只是临时代管。”马女士说。几位业主找到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后者证明康源公寓确实没有正式划归到红旗居委会。“说是没有交接,应该由建委出面交接给街里。可是我们找了红桥区建委、区物业办等部门,最后都是让我们找街里。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业主关先生很无奈。
“另一个难题是街里认为小区没公建用房,不符合成立业委会的规定。”马女士说,“我们问过开发商的,他们说小区有六套公建房。”但是记者14日就此事向康源公寓开发商驻该小区的人员求证时,对方表示需要向公司请示,然后将相关材料发给记者,但是十天过去了,没有下文。
谁有权代表业主
在安女士等人的不懈努力下,事情终于有了转机。14日,记者来到红旗居委会,对方表示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已经让红旗居委会介入康源公寓业委会筹备一事,将进行入户调查。“看业主和户口本上的人是不是一致。得房产证上的房主和户口本上的人一致才行。”居委会工作人员说。
这个要求让安女士等人犯了难。“我们这些老人虽然住在这里,但是因为贷款等原因,房产证上的房主都是孩子,他们不在这里住,户口也不在这儿。”
负责指导辖区内业委会筹备工作的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表示:“入户调查主要目的不是核查房主是否在户口本上,而是物业称小区入住率不到50%,没有达到成立业委会的标准,而居民给我们提供的情况是超过了90%,双方不一致,我们是调查真正的入住率有多少。只要办理了入住,无论是否业主在此居住,都不影响入住率的计算。”但他同时强调,只有房主才是业主,才有权利加入业委会。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业主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行使业主权利。”安女士等人如果获得业主的委托书,是否可以行使业主权利呢?“不能,除非委托书是经过公证的,就算是经过公证的,也不能进入业主委员会。”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的工作人员说。
击水律师事务所的孟律师并不同意这种说法。“委托书可以不用公证,至于被委托人能否进入业主委员会,要看业主大会制定的章程对此有何规定。”
据悉,上周红旗居委会已经开始入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