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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要不是检察官在这儿,碰到这种问题我们还真不知道怎么处理!”北辰区普东街田园小区居委会的小李长舒了一口气。这是北辰区人民检察院社区检察工作室检察官在处理完一件因“购房后没拿到房产证”引起的纠纷后,普东街田园小区发生的一幕。
交齐房款没房产证
“你们居委会的,谁也不能出这个屋!”一名男子气势汹汹地堵在居委会门口。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把居委会的姐妹们吓了一跳。“您请坐吧,坐下来把具体情况说一说,我们只有掌握了全面的信息才能帮你想出解决的办法啊!”田园小区居委会的阚主任恳求道。“不坐!今天你们不按我说的去做,休想出屋!房款我已经按时如数交清了,还让我到居委会开什么证明?”男子一边猛拍着桌子一边大声地连喊带骂。居委会的同志们大多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突然遇到这种棘手的问题,个个都紧绷着神经,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这天恰是社区检察官每周两次走访社区的日子。此时,碰巧检察官及时到访。这名男子看见身着检察服的检察官,却不以为然。阚主任急忙上前迎接检察官,并向这名男子介绍:“这是咱们区检察院派出的驻社区检察室的检察官,检察官曾多次为咱们的小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解决矛盾纠纷。”检察官说:“你不要激动,有什么问题咱们可以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商量,我会依照法律规定尽我最大的努力帮助你的。”男子听了,觉得检察官热情友善,便坐下来倾诉自己的苦衷:“我是2008年在田园小区买的房子,房款在2013年交清。别的大道理我不懂,我只知道买东西给完钱却看不到货,这绝对不公平!”
沟通协调转忧为喜
“房屋过户登记的问题你应该去法院或者房管局反映,咱们居委会没有这项职责啊!”检察官解释道。“法院我去过了,他们不给立案,说让我回去找居委会开一个房款已交齐的证明。”男子满脸委屈。
听到该男子反映法院有不立案的问题——这正是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检察官马上拨通了北辰区法院立案大厅的电话询问情况。区法院反馈的信息是,这名男子确实来过,但根据职责划分,他应该向区法院在宜兴埠的派出法庭反映情况。检察官紧接着又给宜兴埠派出法庭打电话。法官解释说,像这种情况在他们这片还是比较普遍的,只有70%以上的住户交完房款才能办理房产证。现在还没有达到这个比例,不可能为少数几户先行办理房产证。因为当时开发商是以整栋楼进行抵押的,这是历史遗留的问题,现在区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近期会解决的。检察官仔细地把法院的反馈内容向这名男子进行了解释,该男子不信,检察官又将手机交给他,让他听法官的解释。这名男子这才松了口气,握住检察官的手说:“房证只要能给,我就放心了,还以为拿不到了呢。您不知道我绕了多少弯子跑了多少路,要不,我也不这么着急,刚刚对不起了,真是太谢谢您了!”
据了解,北辰区人民检察院自设立基层社区检察室至今,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模拟法庭活动等共计1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0件。社区检察官对记者说:“社区无小事,事不在小而在实,要给群众一个实实在在的感觉。只要你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群众不会对你评价太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