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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招揽生意,一家公司的负责人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发送广告短信,造成两万多名手机用户通信中断。事发后,该负责人向公安机关投案。日前,本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该负责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田某系一家装饰公司开发区店负责人。今年4月28日、29日,田某出于为公司招揽生意、扩大宣传之目的,两次在该店内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向周围不特定的手机用户发送广告短信,造成20543名手机用户通信中断(中断时间一般从几秒钟到几分钟不等),严重影响了周边手机用户的正常使用。
4月29日,中国移动公司员工通过技术手段发现上述公司内存在“伪基站”设备,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查获全部“伪基站”设备(包括笔记本电脑及虚拟基站设备各一台)。未在店内的田某得知公安民警正在店内调查“伪基站”设备情况后,遂返回店内向公安民警投案。后经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测试,田某非法使用的“伪基站”设备手机接入(发送短消息)功能验证通过,阻断手机接入仿真基站信号功能验证通过。
结合上述事实,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在未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情况下,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造成两万余手机用户通信中断,破坏正常电信秩序,影响电信运营商正常经营活动,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依法应予处罚。鉴于被告人田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具备自首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