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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根据统一部署,到10月10日,本市将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昨天,市公安消防总队对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新一轮被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曝光。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对静海县静文路8号的海岚大厦高层商住楼检查时发现,该商住楼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火灾报警系统处于故障状态不能恢复正常运行,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自动喷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等问题,违反了《消防法》规定。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经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静海消防支队责令该单位于12月31日前整改完毕。
检查中发现,东丽区金钟街徐庄村的天津市嘉嘉家具有限公司加工车间南侧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在两个加工车间之间搭建的罩棚占用防火间距,以及搭建罩棚,扩大了原有防火分区,造成防火分区面积超过50%的问题,违反了《消防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规定,同时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经综合判定该单位已经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东丽消防支队责令该单位于10月21日前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