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交管部门提示,伪造、变造驾驶证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受到严罚。
据介绍,2011年4月修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伪造、变造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加重了处罚力度。按照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予以收缴,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按照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