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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一名女子报案称自己被一名男子骗财骗色。警方经侦查,揭穿了冒充警察的男子的真实身份,并将其抓获,同时掌握了其以谈朋友为名对十余名女子骗色骗财的案情。
“鲨鱼”出动骗色骗财
6月25日,家住西青区的27岁女子张某到公安西青分局刑侦七大队报警,称一网名叫“鲨鱼”的胖男子以给张某找工作为名骗走2万元和一辆汽车。案发后警方展开调查,了解到:2013年7月,张某在网上用QQ聊天时,认识了网名为“鲨鱼”的男子。“鲨鱼”谎称是名警察,后发起感情攻势。刚离婚不久的张某信以为真,多次与“鲨鱼”见面。之后,“鲨鱼”称能为张某找到体面工作,但她必须花钱疏通关系。张某分3次给了“鲨鱼”2万元,“鲨鱼”随后编造各种理由进行敷衍。今年2月16日,“鲨鱼”以借车为名,把张某价值4万元的起亚汽车骗到手,随后便失去联系。张某遂报警,并向警方提供了“鲨鱼”驾驶证上名字叫李某宾的线索。警方经核查,确认李某宾并未取得驾驶证,属伪造信息。“鲨鱼”曾给张某留下两张照片,这两张照片与驾驶证上的照片一致。经验丰富的民警推测“鲨鱼”可能与李某宾有亲属关系,遂调取李某宾的家庭、亲属情况,最终确认李某宾有个表弟叫李某光,且李某光就是“鲨鱼”。警方于8月21日在河东区抓获李某光(28岁,东丽人)。被抓时,李某光正坐在其父的轿车里与一女网友谈情说爱,准备实施诈骗。目前,李某光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微信搜“附近的人”猎艳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查明李某光曾是公安某分局的协勤人员,于2011年11月辞职,为获取钱财开始冒充警察,对多名单身女子骗色骗财。
2013年4月,李某光使用手机微信寻找“附近的人”,后将娱乐场所服务员王某(女,30岁)作为猎艳目标。李某光谎称自己是警察,愿与王某以结婚为目的谈朋友。不久,王某便在日租房被骗色。几个月后,李某光称其朋友在工地被砸伤,急需巨额医疗费。王某给了李某光1.4万元。同年12月,李某光开始厌倦王某,遂与她中断联系。案发时,王某仍然不知被骗实情,误认为她与李某光因感情不和导致分手。
女律师也沦为猎物
2013年1月,李某光使用手机“摇一摇”功能认识了30岁的女律师高某,并采用惯用手法骗取了高某信任。见面后,李某光称他做生意需要钱,高某遂给了他两万元。李某光与高某交往同时,还与多名女子往来,并按照“步骤”骗财骗色。在被警方上网追捕后,李某光为逃避打击,竟还找高某寻求法律上的帮助。高某知道实情后,也报了警,请警方严打骗子。
警方提示:网上聊天需谨慎,不要轻信对方以各种理由提出的索要钱财的要求,以防上当受骗。同时,警方也呼吁有过类似受骗经历的被害人见报后尽快与公安西青分局刑侦七大队取得联系,帮助警方进一步固定相关证据,使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