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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连日来,本市各区县消防部门多措并举,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要求相关单位完善消防预案,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西青区消防支队深入辖区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单位是否依法取得消防行政审批手续,电源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电气线路是否乱搭乱接,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齐全并保持完好有效等。
日前,蓟县消防支队在检查中发现,蓟县上仓四通电器经销处存在火患问题,该企业位于蓟县上仓镇津围公路与仓桑公路交口处,法人代表为魏如标,该单位在十多年前竣工投入使用,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5米,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标准层210平方米,单位建筑使用性质为民用建筑,消防部门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如下消防安全隐患:商店内部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相应标准;商店内一层只设有一个安全出口,不符合相关规定。该单位于7月23日正式被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部门要求该单位于10月18日整改完毕。目前整改工作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