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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黑出租车司机在夜间拉活时心生歹念,多次对独自打车的女青年实施强奸、抢劫,最终落入法网。近日,河西区检察院依法对该司机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
被告人李某系刑满释放人员,于去年7月初开始购买报废出租车一辆,并自行安装顶灯、计价器,冒充出租车在夜间营运。去年7月某日凌晨时分,李某驾驶该车在本市和平区拉载一女子后,见女子年轻貌美,且深夜独自出行,遂心生歹念,强行将其拉载至和平区一桥下无人处,持刀对其实施威胁,对其强奸后又将其随身携带的人民币300元抢走,后驾车逃跑。一个月内,被告人李某又以同样手段作案两起,强奸并抢劫另外两名女子。经三名被害人报警后,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李某抓获。
检察官提醒夜间出行的女性,打车时一定注意观察出租车外观及牌照号,避免乘坐黑出租车,在坐车时尽量坐在后排并提高警惕,注意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