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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每年国庆黄金周过后,都有一些劳动者投诉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或与劳动者约定支付节日加班劳动报酬,可维护自身权益,并可拨打12333举报。
10月1日至3日是法定假日,劳动者在这三天加班,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来抵加班工资。10月4日至7日是双休日调休,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或者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或与劳动者约定支付加班劳动报酬,劳动者可先和单位协商,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协商未果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提供加班记录,如加班条、考勤表、加班时的工作记录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