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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以拽开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犯案后小区保安人员通过监控录像将其认出,终于在男子再次出现时将其抓获。
被告人李某,男,23岁,于2014年7月1日凌晨2时许,来到河东区某小区,以拽开车门进入车内的方式行窃。当日,李某拉开一辆汽车车门后,坐进副驾驶位置翻捡车内物品,将一个钱包、两部手机、一副眼镜及一个木制手串等物品盗走,后发现钱包内有2000余元现金。案发后,被害人立即报警,公安民警与小区保安一同查看案发时段录像,将犯案目标锁定。10天后,李某再次来到该小区,被保安人员当场认出,同巡逻民警一块将其抓获归案。
日前,经法院审理,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停车后一定要确定将车门锁好,尽量不要将财物留在车内,避免引起犯罪分子的注意,进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