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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本市日前出台《天津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桥梁下空间只能用于配建道路、环卫、绿化、停车等市政公用设施,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有害物品,从事摆卖、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以及擅自改变空间用途。连日来一些市民致电本报表达对该办法的支持,表示监管力度还要加大。
记者昨日傍晚在中山门立交桥下看到,这里有许多商贩摆摊经营。据市民反映,“到了夏天这里还会出现不少牌摊,司机们不得不绕道”。西站西大桥下,一片空地被私自围成了垃圾回收场,里头堆放着垃圾,甚至还有废旧电瓶等易燃易爆品。勤俭道桥下方,一片空地被驾校教练“开辟”出来供学生练车。
滥用桥下空间隐患多多
环卫工林成虎:桥下空间私占滥用隐患多,容易造成火灾等问题,希望政府彻查严防。
退休工人吕文霞:津城有“一桥一景”的美誉,海河上的桥建得美,城市里的立交桥也建得大气。可桥下空间被私自占用的情况很多,存在安全隐患,确实该整治。
网友“莫问路”:我家附近的解放南路与珠江道交口的立交桥下空间,被对面的4S店变成了存车场,许多购车人来来往往试车,不仅影响交通,也容易出危险。
私自占用破坏城市景观
白领周箫:桥梁是一座城市的骨骼,应该设计成绿化景观或公共停车场等设施,用来美化城市或解决城市空间紧缺难题,不该藏污纳垢,影响市容。
根治顽疾需要全民参与
民警李勇:城市空间属于社会公众,不应被私自占用。希望政府出台的新政落到实处,通过严格执法确保问题得到根治。还应当设立举报制度,让百姓第一时间举报违法现象,通过全民参与让城市空间得到更合理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