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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正值候鸟南迁时节,蓟县林业部门组织十余支护鸟队深入林地、库区、湿地、洼区进行巡护,查处捕鸟、网鸟等违法行为,解救了包括两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燕隼在内的珍稀候鸟。
昨天9时,记者跟随巡护员来到邦均镇一个果园旁,这里距县城约5公里,果园上方不时有鸟群飞过。正在大家抬头仰望鸟群时,巡护员小王大声喊:“园子里有粘网!”顺着小王所指,一个葡萄园四周被一张大网包围着,上面还粘有几根羽毛。巡护员立即将长达30余米的大网拆除剪断销毁。
“网子不是用来捕鸟的,是用来保护葡萄的!”闻声赶来的农户李老汉说,因担心鸟儿飞进园里啄食葡萄,他用大网把园子围了起来。经巡护员耐心劝说,李老汉表示,以后将用稻草人或驱鸟器来驱赶鸟儿。
巡护队继续向林区进发,翻越十余座山后抵达西龙虎峪镇藏山庄村附近。顺着山上小路前行,可看到山鹛、北灰鹟、褐头山雀、鸦雀等鸟儿在林中飞翔。而距鸟儿不远竟是一个个“死亡陷阱”——两端用竹竿撑起的粘网并排而立,共有5张。远远望去,有两只鸟儿正在一张“绝户网”上扑腾挣扎。巡护员立即赶赴过去将鸟儿救下来,并拆除所有的捕鸟粘网。
经确认,被救的两只鸟为燕隼,俗称“青条子”,属猛禽,主要栖息在长有稀疏树木的平原、耕地及村庄附近,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两只鸟身上无明显伤痕,但身体很虚弱。鸟儿粘到网上已超过5小时,工作人员立即将鸟送回县野保站。
蓟县野保站站长陈德春说,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私自拉网捕鸟属违法行为,若捕杀国家二级以上保护鸟类,要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近一个月来,县林业部门已查获6起违法捕鸟事件,全部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蓟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付志鸿说,10月下旬,县林业局接到举报:有几名来自北京的捕鸟人在蓟县官庄镇用粘网捕鸟。县森林公安派出所迅速出警,当场抓获5名捕鸟者,收缴了30米长的粘网、10个鸟笼和50余只候鸟。目前,案件已移交当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