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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李坡山】两男子在游泳馆佯装游泳,趁无人之机到更衣室多次行窃。近日,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黎某某、汪某某。
黎某某、汪某某是在天津打工的同乡,两人在游泳馆游泳时发现游泳馆的更衣室没有安装摄像头,又无人看管,于是预谋对更衣室内顾客储存在更衣柜里的财物下手。2014年7月至8月期间,二人先后在5家游泳馆,采用改锥撬锁的方式,窃取更衣柜内顾客储存的现金万余元、手机数部及挎包多只。二人屡屡得手后,变卖赃物俵分并挥霍。案发后,黎某某、汪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该案检察机关在下达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还向被盗游泳馆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其更换更衣柜门锁,安排更衣室工作人员巡逻,以保障顾客财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