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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检察院
深化改革打造亮点
和平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依法治国方略总体要求及市委、区委一系列工作部署,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契机,以服务发展大局为己任,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再上新水平,为平安和平、法治和平、美丽和平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新要求,以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等为检察工作改革的重点任务,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关注上海等六个地区的试点情况,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的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按照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要求,组织开展执法规范检查,重点解决自身执法办案中暴露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完善公诉环节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和法律文书公开,不断强化内部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改革要求,在内设机构扁平化设置与管理、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方面大胆进行理论探索。落实执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办案人员办案、建立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规定。
继续保持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在全市的领先优势,力争使惩防腐败工作形成新的亮点和特色。一是继续以“大案要案”带动查办“窝案串案”。通过经营案件线索、掌握行业规律以及摸清权力运行流程,深挖案件背后隐藏的其他职务犯罪。二是以规范文明执法带动办案质量提升。突出抓好办案的规范化,保证办案质量。既做到公正司法、不办错案,又做到程序合法、不漏瑕疵。三是以深化预防带动廉政建设。继续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争取把预防基地打造成为在全市深具影响力的廉政建设阵地。深化重点工程预防“检企共建”模式,确保“工程优质、干部廉洁”;不断创新完善约谈告诫、廉政广告及犯罪档案查询等机制,营造反腐倡廉良好氛围。
不断创新服务大局招法举措,一是做到服务对象更加广泛。在为区重要领域、重点行业、“功勋企业”和“功臣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基础上,加大对楼宇经济、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帮扶支持力度,着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难题。二是做到服务范围更加全面。总结在4个街道社区设立检察室的经验,逐步在辖区更多街道社区推广,不仅着眼于法律服务,更多参与到公益事业,着力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做到服务目标更加明确。围绕“依法治区”,综合运用检企共建、法治宣讲、普法宣传等载体,在营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环境上下功夫,积极应对并着力解决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感满足感为导向,全面推进平安和平建设。一是确保刑事犯罪打击到位。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网络电信诈骗、“两抢一盗”等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对严重暴力犯罪等恶性案件坚持及时介入、快速审查、准确定性、从严惩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确保刑事政策落实到位。科学运用附条件不捕、羁押必要性审查、附条件不起诉等手段,合理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机制;加大涉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心理矫正工作力度,使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检察环节得到准确实施。三是确保群众诉求倾听到位。完善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部门联合接访等申诉信访工作机制,在开展网上受理信访案件方面力争实现新突破,努力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