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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和平分局
维护稳定保平安
公安和平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继续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按照公安部提出的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努力为建设“法治和平”作出积极贡献。
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置区内各类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继续深化完善区域反恐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强化反恐基础工作,严格落实反恐督导检查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反恐防范水平,继续加强刑侦、特警等反恐专业力量建设,提高实战能力;要做好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和疏导化解工作,力争将苗头解决在社区、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事态扩大或矛盾激化。
在打击和预防犯罪工作上,继续保持严打态势,集中力量开展专案攻坚,进一步提高大要案件攻坚能力和侦破水平,有效提升对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效能;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传销等经济犯罪的侦破力度,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加大防范力度,充分发挥巡逻队伍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有效遏制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砸汽车玻璃盗窃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发生;积极推动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技防建设,提升全区整体技防水平。
在治安管理工作上,准确、及时对“黄赌毒”等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开展集中专项治理和精确打击;深化治爆缉枪行动,严格犬类管理,确保全区不发生影响恶劣的治安案件。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确保校园及其周边秩序良好;加强校园内部防范建设,督促整改隐患漏洞,坚决防止涉及校园、师生安全的重大案(事)件发生;完善大型活动风险评估机制和背景审查、安全检查机制,加强工作监管,不断提升大型活动安保水平。进一步规范居住证办理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证、办事;进一步加强重点人口管理,对重点人员建立常态化的管控机制。
和平区司法局
法律服务惠民生
和平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为、区委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要求,提出要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稳定。
落实全民学法,人人守法的要求,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高质量制定未来五至七年工作法治建设发展规划;全面建立社区司法工作室,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整合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业务领域,打造司法惠民新平台,切实将司法行政工作扎根基层、服务基层;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合调解工作机制,组织推动各有关单位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加强区街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增强社区调解工作力量,在社区增设专职人民调解社会工作者。增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及时摸排纠纷苗头,保障调解效果,切实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按照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的要求,积极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活动,发挥公证服务在减少争讼、维护稳定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惠民服务质量。不断拓宽法律援助受援面,做到应援尽援。加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管理,和执业纪律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司法惠民措施落实到位。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管理制度,推动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促进法律顾问公益服务与有偿服务有机结合,推动区、街、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有新发展。研究制定律师服务业扶植、激励政策,借助楼宇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探索律师楼宇建设的有效途径,深入开展律师党建工作调研,增强律师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推进律师服务业有新发展。
探索研发社区服刑人员电子定位和社区矫正心理干预系统。实施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管理,完善安置帮教人员衔接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人户分离的核查,严防脱管漏管,探索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