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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四个保障,加大支持力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1.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不断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建成区、街、村(居)三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构建党委领导、司法牵头、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我区各阶段社区矫正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
2.充实工作力量,强化队伍保障。不断加强人员招录,充实基层工作力量,2年来,共招录司法助理员15人,男女比例为13比2,全部通过司法考试,其中研究生9人,司法助理员综合素质显著提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录24名辅助人员,进一步加强了社区矫正工作力量。结合区司法局“朝阳计划”,不断健全年轻干部培养考核机制,着力培养一批学习有钻劲、工作有激情、发展有潜力、品行有公信的年轻干部,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
3.积极协调落实,强化经费保障。为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结合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120万元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将社区服刑特困人员生活救助纳入《2012年东丽区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社区服刑人员自主创业、职业技能培训等纳入《2015年东丽区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制度保障。加强工作调研,逐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程序建设,研究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执法检查制度》、《入矫宣告制度》、《手机定位管理制度》、《调查核实制度》等十余项工作制度,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