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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三项举措,加强协调联动,有效整合社区矫正工作力量
1.集中统一宣告,维护社区矫正工作权威。为充分体现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规范性与严肃性,区司法局将入矫宣告工作由基层司法所转移到区司法局,在社区矫正中心设立了公安、检察、法院驻司法局工作室,建立公、检、法、司社区矫正联合工作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实行司法、公安、检察联合宣告工作机制,每周五在社矫中心开展集中宣告,社区服刑人员整队入场,区司法局、公安东丽分局、区检察院社区矫正负责同志及相关司法所干警出席宣告仪式,明确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开展入矫法制教育,从源头上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截至目前,共进行入矫宣告36场,183人。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威慑力,为日常监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规范调查核实,严把社区服刑人员入口关。根据流动人口居住固定性较差、流动性较强、社会关系复杂的实际情况,在区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协调区法院,三家联合制定《东丽区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工作实施意见》,在法院判决后文书生效前,对非本区户籍的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结果确定其执行地,促进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有效衔接。
3.建立收监大队,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我区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工作,区政法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联合制定《进一步加强东丽区社区服刑人员收监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公、检、法、司联合收监工作机制,成立收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建立了由各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收监执法大队,负责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具体工作。今年以来,区司法区成功收监5人,收监成功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