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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记者解敏12月29日报道:2013年10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规定正式出台。“三包”规定主要针对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符合汽车“三包”规定要求,且在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的车,可享受“包退、包换、包修”待遇。这一规定的出台,似乎为消费者的汽车售后带来了希望。如今,这一规定出台已一年有余,家用汽车消费纠纷的现状有所改善吗?
记者今天从上海市质监局获悉,《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落地后,上海家用汽车类产品的投诉明显增加。据统计,2014年截至目前,12365质量热线共受理汽车质量申诉422件,比2013年同期增加134件,其中涉及汽车质量、维修纠纷和合同违约的投诉量占到八成以上。申诉涉及的品牌以上海本地生产的汽车为主。
据了解,家用汽车消费投诉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发动机异响、变速箱异常、刹车系统故障等质量问题;企业不履行“三包”义务,在维修问题上产生纠纷,处理方案不能与消费者达成一致,或多次维修始终不能解决问题;以及合同违约,销售条款与实际车辆情况不符等。
根据“三包”规定,消费者与经销商若发生争议,可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也可以向质监部门申诉进行处理。若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但对多数消费者而言,限于举证难、鉴定难、协商难,换车或退车更难等因素,曾被寄予厚望的“汽车三包”似乎并没有帮上太大的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