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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4日在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河东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洪季
天津北方网讯: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河东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为建设平安河东、法治河东、美丽河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2845件(含旧存1444件),审执结10447件,同比分别上升12.18%、4.41%。
一、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贯彻执行市委、区委各项部署,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强化商事审判,服务经济发展。以优质高效的审判工作,积极服务“促发展、惠民生、上水平”活动,共审结商事案件1164件,同比上升26.52%。其中审结保险纠纷案件600件,审结信用卡纠纷案件130件,同比分别上升2.74%、11.11%。审结金融机构与钢贸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3件,涉案总标的额过亿元,规范金融市场秩序。走访调研重点企业5次,帮助企业化解法律问题、排查劳资矛盾。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天津金耀集团、优比速(UPS)包裹运送、河西区价格认证中心等企事业单位,发出司法建议50份,促进相关单位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堵塞经营漏洞。
严惩各类犯罪,保障平安河东建设。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03件,判处罪犯574人。严厉打击放火、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敲诈勒索、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开展禁毒、打黑等专项行动,审结上述案件287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35名罪行严重的被告人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法对164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庭审中对与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进行充分调查,根据天津高院制定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制定量刑评议表,使量刑标准更加统一、规范,促进量刑公开、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参与社会管理,共建法治河东。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大力促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争议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案件联络员作用,对民生类涉众、涉稳案件加强协调,审结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劳动保障等行政案件40件,协调撤诉率为50%,办理非诉行政审查案件150件。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连续五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进法治河东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在我国首个宪法日,邀请我区各街道人民调解员旁听刑事案件庭审,赠送《法在身边》系列丛书,组织参观院史展厅,了解我院的发展沿革及审判工作,通过官方微博对活动进行及时报道,加强法律宣传力度,努力延伸司法服务。
二、强化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努力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人及时实现权益。
妥善审理民生案件,化解民生纠纷。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审结各类民事案件6184件。妥善审理涉及和静家园、乐东南里181户居民的拆迁安置纠纷案件,解决了因历史原因而长期不能办理产权手续的问题,且通过多方协调,促使拆迁单位承诺诉讼结果对未提起诉讼的其他被安置户具有示范作用,有效化解潜在案件,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加强法院、工会、人力社保局、司法局劳动争议四方联动调处机制,审结劳动争议、工伤认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437件,妥善审结涉及50余名劳动者诉某贵金属经营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案件,确保劳动者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引入先行调解机制,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等案件,引导当事人通过先行调解程序解决矛盾纠纷,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化解纠纷251件。
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题。强化执行联动,金融机构、公安、工商、税务、国土等系统协助法院查控财产5064次。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引入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系统以及身份信息查询系统,提高了执行信息查询和对被执行人查控的效率。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2人,限制出境17人,司法拘留26人,加重被执行人失信成本,压缩被执行人逃债空间。开展“执行积案清理”、“涉民生专项执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等专项活动,顺利执结了天津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因企业改制引发的系列腾房案件、东海商厦升级扩建项目引发的商户腾迁案件等一批疑难案件,圆满执结了涉及上百位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劳资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一年来,共执结案件2505件,执结标的2.79亿元,执行案件和解、自动履行率达到48.98%,实际执行率达93.69%。
提升诉讼服务品质,实现司法便民。构建“网、电、人、窗”一体化诉讼服务平台。提高立案窗口服务水平,实行立案材料、诉讼流程、诉讼风险、诉讼权利一次性告知制度,让当事人用最短时间、最低成本、最好方式参与诉讼。提高诉讼服务窗口服务效率,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先行调解、案件查询、判后答疑等一站式诉讼服务6000余件次。设立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开通在线信访功能,提供在线咨询服务34人次。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已受理8件视频接访案件,最大限度缩减了信访当事人的信访成本。开通12368电话语音服务热线,每天由一名庭长值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官联络、案件查询等诉讼服务。
三、坚持公正司法,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内外部监督,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部分案件先行调解流程试行方案》、《重大敏感案(事)件风险评估暨处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对案件的监控和预警功能,科学控制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各节点的流转时间,尽快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54.29天,平均执行天数为59.42天,结案均衡度为0.77。完善审判委员会事务管理工作,规范审判委员会提交、审议、督办工作程序,强化审判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的职能,全年共研讨案件61件,讨论通过规范性文件6件。开展隐性超审限案件自查工作,清理一年以上未结案件82件。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标准化。作为天津法院系统司法公开标准化试点法院,我院将这项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司法公开实施标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司法公开标准(试行)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我院司法公开各项工作向标准化迈进。完善硬件设施和技术条件,增加技术人员,依托天津河东法院网,实现立案、审判、执行信息的同步上网;升级科技法庭软件平台和档案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建立庭审直播系统,已有8件案件实现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接入远程接访、视频会议、可视会商三套视频应用系统,实现与中、高两院及最高院的远程视频对接。深入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完善《上网公布裁判文书实施办法》,规范审批流程,开展专项培训,全年共有1347份生效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为实现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区人大常委会为我院新任命73名人民陪审员,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人民陪审员全年共参审案件1754件,陪审率同比上升5.32%。
自觉接受监督,保证司法公正。坚持把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保障,严格落实接受监督的各项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健全代表委员联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查案件、旁听庭审、开展座谈80人次。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我院在审判工作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其他常委会交办事项17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区检察院会签“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办法”,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职责。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召开各类群众座谈会3次,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开展3次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社会各界300余名群众旁听案件庭审,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院长网上邮箱、发放廉政监督卡等形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70余条,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四、打造过硬队伍,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从严治院,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采取集中培训、专家辅导、专题交流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干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加强“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开展争创“五型”党支部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观看影片《焦裕禄》,组织干警代表参加追授石玉波“全国模范法官”表彰大会、参加焦裕禄先进事迹报告会,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四风”问题分析会,认真查找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分析查摆出来的具体问题,确定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出台《关于集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关于对执法不公等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关于深入开展服务态度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等21件制度性文件,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深化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不断加大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采取专家授课、互动研讨等方式,累计培训干警140余人次,组织庭审观摩15次,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法官教法官”等活动,对12名新入职干警进行岗前培训。加强干部交流,建立挂职锻炼机制,与上级法院、区机关进行人员交流,全年交流使用干部5人。对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调研对策,有35篇调研、案例被专业期刊采用、获奖,其中10篇调研、案例被国家级刊物采用,3篇论文在全国获奖,2篇论文获得市级奖项。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大力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相结合,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强化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廉政考试,以考代训,加深广大干警对反腐倡廉知识的认识。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审务督察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健全案件当事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制度,推行随案监督卡,建立对社会舆情的收集、预警、核查、回应机制。建立河东法院法官违纪违法举报网站,实现了与天津高院举报网站的联网对接,及时受理网上举报。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取得了新的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领导、人大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我们为大局服务的司法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司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法官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审判质量和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随着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增强以及区域发展建设的不断加快,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开局之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一是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与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有机的统一起来。紧紧围绕四中全会确定的总目标,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践出发为基本原则,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建立领导干部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为建设法治河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处理好全面推进法院改革与维护区域发展的关系。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妥善审理好与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以及加快城市建设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坚持执法严明、公开公正的原则,为建设“金贸河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落实天津高院司法标准化相关规定,规范司法行为建立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秩序。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对审判流程运行、庭审质量、司法公开、审判绩效考评、案件质量问题认定、合议庭工作实行标准化管理。扎实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努力建设科学、规范、高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力。
四是坚持不懈加强法院队伍自身建设,夯实司法审判工作的组织、人员基础。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干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和司法制度自信。全面推进法院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之以恒地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发挥审务督察和廉政监察作用,严格执行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描绘了宏伟蓝图,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司法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使命。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以更加积极扎实的工作,为建设平安河东、法治河东、美丽河东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