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2月5日,武清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武清1·26交通事故”肇事司机批准逮捕。
肇事司机汪某身为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1月26日在武清区津霸公路上驾驶河南牌照旅游大巴车沿京环线由西向东行驶至王庆坨超限站处,单方撞击限高架,造成车上多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2名乘客当场死亡,车辆损伤,该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检察官经过审阅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有关证据,依法对汪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