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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本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增加群众收入20条措施,将群众增收指标纳入区县目标考核,强化企业工资总额目标考核,实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颁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增加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工资指导线,完善防暑降温费、中夜班津贴等福利待遇调整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按照国家部署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增加基本工资占比,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全面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引导企业增加职工工资。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推动企业主管部门、社会组织和协商指导员综合用力,扩大协商范围,提高协商质量,年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建会企业超过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