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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3月5日上午,天津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联合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市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中心,对大悲院、荐福观音寺等多个寺院门前,存在的非法售卖野生鸟类行为进行检查,最终解救鸟类50余只。
2015年底,天津市林业局发布“禁猎区、禁猎期通告”,明确每年3月至5月、9月至11月为禁猎期。因此,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将定期查处非法售卖野生动物行为。“而寺院门前非法售卖野生鸟类,用于非法放生的行为将在重点打击之列。”现场执法人员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徐笑晨向记者介绍。
上午十点左右,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河东区荐福观音寺门前,看到多位“鸟贩”正在手持鸟笼售卖“放生鸟”,“笼中黑喜鹊、花喜鹊这些属于市级保护动物,决不允许私自贩卖。”徐笑晨表示。记者现场细观这些被捕猎的鸟类,部分腿部、翅膀上的羽毛均已受损,眼神显得很无助与痛苦。
“被查到时,很多鸟贩并不承认非法售卖行为。”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现场执法人员表示,“由于此次查到的是私自售卖市级保护鸟类,按照相关规定我们将对鸟贩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受伤的鸟将带回保护站进行救治,伤愈后放飞。”
徐笑晨告诉记者,“如果被查到售卖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处罚将会更重,将会有刑事责任。”此外,依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第二条第十款,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包括“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
《天津市林业局发布禁猎区、禁猎期通告》发布后,今年迎来了通告中首个3月至5月禁猎期,相关部门既此将加大定期检查力度,也希望市民发现此类问题,可以拨打电话救助野生动物:68975449。(记者张赫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