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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近年来,和平区委、区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锐意进取抓发展、攻坚克难求突破,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丰硕成果,转型发展增创了新优势,建设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群众生活得到明显改善,党的建设全面扎实推进。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美丽和平的关键之年。市委十届六次全会也提出要进一步推动美丽天津建设。为此,全区将继续加强市容环境管理,推进美丽社区建设,实施清洁社区行动。以往“清明节”期间,因传统观念的影响,会出现在马路上乱烧纸钱等一些与精神文明建设不相适应的祭祀活动,有损和平人的文明形象,也在破坏着我们的生存环境。《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严禁在道路及社区非指定区域内焚烧花圈、纸钱及其他丧葬用品。违反规定的,将责令予以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希望居民群众以集体共祭、家庭追思、网络祭扫、鲜花祭奠等现代、文明、节俭、环保、健康的方式祭奠逝者。
“和平是我家,维护靠大家”。作为和平人,珍惜劳动成果,维护市容环境,爱护自己的家园是每一个居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破除旧的祭扫陋俗改起,用实际行动创造一个文明清明、“绿色”清明。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向您致以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