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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位于陕西西南部,北依秦岭,南屏巴山,中部为盆地。全市辖11个县区和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幅员2.72万平方公里,其中盆地占6%,浅山丘陵占36%,中高山区占58%。总人口384万人。境内生态环境良好,资源丰富,景色秀丽,气候湿润,素有西北“小江南”和“秦巴聚宝盆”之美称,被誉为“地球同一纬度生态环境最好的区域”。
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的汉中是汉江的发源地。汉江在我市境内干流长270公里,流域面积为1.96万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72.3%,占丹江口水库流域面积的20.6%;出境水量占丹江口水库多年平均入库水量的60%。境内汉江水系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373条,其中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4条。多年平均自产径流量99.8亿立方米,占丹江口水库多年平均入库水量的26.3%。全市人均水资源量近4000m3,高于全国和全省人均水平。我市汉江出境水量(含部分过境水)占丹江口水库多年平均入库水量387.8亿m3的三分之一。汉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共布设9个监测断面,2个湖库采样点。监测结果表明,汉江出境断面水质符合Ⅱ类标准。
一、围绕水质保护所做的主要工作
为保证“一江清水供京津”,汉中市坚决按照中、省部署要求开展工作,始终把做好水质保护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坚持不懈,久久为功,使水质保护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中线工程2014年12月12日顺利通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主要做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加强对南水北调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成立了南水北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设立了市南水北调办公室,配备了领导,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充分发挥发改部门和南水北调办的牵头协调、组织推动、考核评估等职能作用和环保、水利、建规、住管、工信、农业、林业、国土、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能,采取市长与县区长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进一步落实县区政府的主体责任。全市围绕推进和落实水质保护工作,基本形成了纵横联动、上下衔接的工作机制。
(二)推进污染治理,完善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中省相关政策规定,以建设美丽汉中为目标,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工程(城乡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产业化、森林保护、生态文化建设)”和“双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打好环境治理“四个战役(垃圾、污水、减排、雾霾)”,深入推进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等活动,进一步明确排放标准,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优化水源地工业企业布局,加强项目审批管理,严格限制在汉江主干流新建和扩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对国控、省控和应急断面实行在线监控,确保汉江流域始终保持优良水质。一是全市水体和生态破坏问题得到治理。对汉江流域及其主要支流的涉重金属企业、医药、化肥、皂素、电镀、食品酿造等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监控汉江、嘉陵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433个排污口的排污量,督促沿汉江39个重点镇加快污水垃圾“两场(厂)”建设,目前西乡县茶镇、勉县周家山镇、洋县龙亭镇等8个镇已建成无动力(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站,其他镇正在进行前期工作,龙亭、大安(宁强县)、茶镇已建成简易垃圾填埋场,其他镇已建成垃圾转运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稳步提高。二是生态环境建设扎实有效。汉江流域综合整治共完成投资20.87亿元,争取中省投资8.72亿元,已累计完成堤防主体治理140.85公里,退耕还林238.8万亩,长江防护工程造林34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234.6平方公里;陕南移民搬迁累计完成投资165亿元,9.4万户、35.86余万人实现搬迁,为防止水土流失、实现生态修复奠定了坚实基础。建成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11个。三是减排任务超额完成。2014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3698吨、氨氮7069吨、二氧化硫33019吨、氮氧化物32720吨,分别较上年下降3%、2%、8%、11%,超额完成省考任务。四是农村环境整治进展顺利。累计投入各类资金31.52亿元,用于推进农村清洁工程,以创建“美丽乡村”活动为抓手,全面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推广生物有机肥、生态养殖模式,使农村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五是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认真做好水环境质量监控,有效处置应对突发环境事故。
(三)狠抓项目建设,做好对标检查。全市列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工业点源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整治、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尾矿库治理、水土保持共七大类67个项目,规划总投资21.05亿元。截止2014年底,已开工项目63个,完工30个,开工率94%,完成投资20.89亿元。其中:污水处理10个项目,规划总投资9.66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5.47亿元),完成投资10亿元,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了中心城区和10个县城全覆盖,形成日污水处理能力14.9万吨,中心城区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1.2%、89.1%;垃圾处理11个项目,规划总投资2.93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2.6亿元),完成投资4.3亿元,11县区城区垃圾填埋设施全面建成并试运行,形成日垃圾处理能力1105吨,中心城区和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98.1%;水土保持项目涉及28个项目区81条小流域治理,规划总投资7.26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3.85亿元),完成投资4.82亿元,开工治理小流域48条、完工26条,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88平方公里;工业点源污染防治8个项目,规划总投资0.77亿元,已完成投资1.53亿元,7个项目建成投运,1个项目正在建设;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4个,规划投资为950万元,完成投资250万元,建成投运1个, 3个项目即将开工建设;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5个项目,完成投资799万元,建成投运4个,1个项目正在建设;尾矿库治理项目1个,规划总投资1000万元,完成投资1050万元,已建成一期工程。这些项目的建成运行,为确保水质稳定达标、保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后“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奠定了基础。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来汉进行年度考核时,我市项目建设受到国家南水北调办多次表扬,项目开工率、完工率均处于陕南三市前列。
(四)推进循环发展,破解矛盾制约。坚持循环发展和“生态立市”战略,从根本上保证水质保护“硬约束”。全市上下坚持循环和绿色发展理念,打造汉江循环经济产业带,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动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着力打造有汉中特色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和产业园区。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得到严格控制,循环产业园区和县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目前,全市重点打造的12条循环发展产业链中装备制造、现代材料、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等8条产业链已现雏形,硅石、石膏、天然气化工、新能源等4条产业链正在培育中,各产业链上重大节点项目也在有序推进。2014年全市省级循环工业园区达20个、产值已占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的66%。
(五)开展对口协作,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与中省及天津市的汇报衔接,汉中市组织党政代表团赴天津市商洽对口协作工作,开展“汉江水、津汉情”经贸交流活动,在天津深入宣传推介汉中,使天津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到我市为保障“一江清水供京津”付出的巨大牺牲,达成了合作共建生态环保项目的共识,增进和巩固了津汉人民的友谊。去年10月份,我市在省发改委带领下,赴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国家发改委、天津市合作交流办、天津市发改委进行广泛汇报衔接,取得了政策上的支持和投资上的倾斜,2014年共争取中央资金2.3亿元用于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津陕对口协作也正式启动,国家发改委已经批复了《天津市对口协作规划》,《对口协作实施方案》确定了陕南三市2014、2015每年2.1亿元、“十三五”期间每年3亿元的对口协作资金规模。与此同时,生态补偿资金也在逐年增加,国家下达我市的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从2010年的6.4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8.7亿元,增长了43.8%。“十二五”以来,国家累计下达我市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0.7亿元。
(六)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广泛共识。以“保护汉江在行动”为主题,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在11县区沿高速公路及国道设立南水北调标志牌、环保公益广告牌、播出汉江流域三年行动公益广告、组建环保志愿服务队等方式,广泛宣传南水北调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民生工程和生态工程,保护好水质既是我市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也是实现汉中循环发展的应有之义。从内部看,社会各界对保护水质、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更加主动,行动更加自觉,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和美丽汉中氛围日益浓厚;从外部看,全国各地对汉中作为南水北调重要水源地的认识正在逐步加深,中央电视台来汉拍摄《水脉》系列纪录片、中央和天津共50余家主流媒体去年9月来汉采访采风,对我市为南水北调在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生态移民、循环发展、生态旅游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二、面临的困难
2015年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的第一年,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和足量供水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战略任务和常态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
一是经济发展受限。为保护“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生态环境,我市严控矿产资源开发,并先后取缔和关停一批“五小”企业和生产线94户(条),每年影响利税近20亿元;招商引资项目环境准入门槛较高,环评要求比其他地区更为严格,致使许多项目无法落地汉中,对地方财政收入、就业产生较大影响;我市严格控制化肥、农药面源污染,粮食、油料生产成本增加,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收入;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限制了我市90%以上区域开发,产业结构调整压力增大。据测算,与我省非水源区地市比较,我市因保护水源,经济发展增速较非水源区低2个百分点左右。
二是资金的瓶颈制约日益突出。由于汉中财力薄弱,使得我市在汉江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历史欠账较多。我市规划“十二五”期间实施工业污染治理、流域区域污染整治、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和自然生态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环保产业、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六大工程共计68个项目,总投资138.1亿元,需地方自筹近60亿元;《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涉及我市的规划项目总投资21亿元,其中需我市配套近10亿元;目前已建成运行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资金缺口达2.7亿元;计划投资建设的沿汉江39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需建设资金27亿元;我市11县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正常运营成本全市每年共需1.37亿元。虽然我市市、县政府想方设法多渠道筹措资金,但缺口依然很大,地方财政无力解决。
三、几点建议
1、建议国家加大对水资源生态保护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一是加大对水资源生态保护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对水资源生态保护地的转移支付额同该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税负高低、城市化程度、人口、教育状况和对财政支出的需求等因素相匹配,推动区域内各地享有大体相当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并针对水资源生态保护区因水源保护造成的地方财政增支减收等,建立生态保护转移支付正常增长机制。二是健全水资源补偿长效机制,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尽快出台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政策,由受水区有关受益省市按供水量及一定标准对调水区给予财政转移补偿。三是进一步提高对水资源生态保护地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重点项目、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专项转移支付水平。
2、建议国家加大对我市南水北调相关项目和建设资金支持力度,确保水污染治理效果持续稳定。一是加大对项目的支持力度,将水污染防治和水源涵养的相关项目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二是加大垃圾、污水“两场(厂)”建设的投资力度,对县级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资金缺口追加中央补助投资。同时对我市汉江沿岸39个建制镇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建设给予投资支持,并免除或减少市县配套资金。三是建立垃圾、污水“两场(厂)”建设项目运营费用补助机制,统一按运营成本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四是增加对已列入规划但未下达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建设的支持。对我市列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的入河排污口治理、工业点源治理、尾矿库治理、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项目,建议国家安排专项投资支持。
3、建议支持建立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推进发展与保护相协调。一是增加退耕还林任务指标。将汉中市纳入水源涵养林建设重点地区,保持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对剩余的123.37万亩25度以上的坡耕地继续下达退耕还林计划。二是加大对水土保持的支持力度。根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水源区汉中段水土保持规划》,汉江流域9600.1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用15年时间综合治理共需投资66.64亿元,其中国家补助26.35亿元,建议国家加大补助资金比例。三是加大水资源配置及河流治理的支持力度。对我市汉江综合整治、南郑云河水库、城固焦岩水库和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尽快批复项目和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促进河道水环境功能改善。四是加大农村沼气池投资力度。在农村推广沼气池,既可以解决农民生活燃料,保护生态植被,又能减少化肥施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建议国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扩大推广规模。
4、建议国家加大对水源区与受水区的对口协作指导力度。一是督促《对口协作规划》、《对口协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项目和资金尽早落地。二是拓宽与受水地区的对口协作领域,推动我市特色农产品、绿色食品、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品进入受水地区,实现互利共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