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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地。汉江发源于我市宁强县,境内流长275公里,流域面积1.96万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72.3%,多年平均自产水资源量102.53亿立方米。汉中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源地保护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汉江出境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二类标准,嘉陵江出境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优于考核要求。全市汉江、嘉陵江流域共布设55个监测断面,其中汉江干流8个断面,支流29个断面;嘉陵江干流4个断面,支流10个断面;湖库4个断面。市站负责4个国控、6个省控断面及市控濂水河断面每月监测一次,其余44个市控断面由各县站或县站委托每两月监测一次。2014年监测结果显示,汉江干流8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100%;4个湖库水质均为优,达到Ⅱ类水标准。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采取的主要措施主要措施
狠抓污染物总量控制,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超额完成。2007-2013年底全市实施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440个,核认减排14976吨,2011-2013年底实施氨氮减排项目94个,核认减排562吨,污染减排工作连续两年受到省政府表彰。2014年,全市共完成减排项目42个,削减化学需氧量3100吨、氨氮450吨、二氧化硫4500吨、氮氧化物5200吨,分别较上年下降3%、2%、8%、11%,超额完成省考任务。
不断加大工业水污染防治,重点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近年来,全市累计投入工业污染治理资金5.3亿元,对医药化工、冶金建材、机械制造、烟酒食品等行业进行污染治理,完成污染源治理项目263个,建设污染处理设施379台套,234家企业通过升级改造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污染治理水平全面提高。以5户重点氮肥企业为例,废水年排放量由3065万吨降为1073万吨,降幅达65%,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年排放量分别由2265吨、1296吨降为1132吨、778吨,降幅达50%和40%。近年来,强制关停了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的小选金、小造纸、小化工、小冶炼、小电镀等企业和生产线336家(条)。我市原有60多家小皂素企业、38家化学造纸和再生造纸企业,目前几乎全部关停。5户重点氮肥企业中,西乡县精诚化工有限公司关停了氮肥生产线,南化公司编制完成了“退二进三”方案。
狠抓项目建设、提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水平。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投资10亿元,实现11个县区城区全覆盖,污水日处理能力14.9万吨,中心城区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为91.2%、89.1%;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完成投资4.3亿元,11个县区城区垃圾填埋场全部建成并试运行,垃圾日处理能力1105吨,中心城区和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100%、98.1%。2014年,全市开展了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活动,投入人力9.95万人次,清理城乡垃圾2.24万吨,启动了7个沿汉江重点镇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县新增污水管网180公里、改造污水管网730公里;乡镇新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4个、集中式生活垃圾处理设施48个、垃圾池2273个,配备大中型垃圾转运车142辆、小型垃圾清运车1115辆,垃圾桶15313个。沿江重点镇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基本建立。
严格环境执法,查处水环境污染问题。连续九年开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一是先后对67家不能污染物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挂牌督办34个环境违法案件,督促纠正了63家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二是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处置。对283家产生固体危险废物的企业单位采取完善防扬散、防渗漏措施,督促107家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3796吨。三是先后开展了沿汉江、嘉陵江及主要支流涉水企业专项调查和执法检查,排查整治涉重金属排放企业43户,对问题突出的21户实施限期整改,整治重点行业风险源54个、尾矿库58个,消除了突出环境隐患。2014年,先后组织开展了“绿水”、“青山”、“蓝天”、“宁静”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检查人员12494人次,检查企业5342家次,查处环境问题132起,限期整改60起,处罚61起,罚款106万元,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优先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饮水安全。一是对汉江、嘉陵江等39条河流实行水功能区管理,划分一级水功能区71个、二级水功能区20个;纳入2015年省考范围的19个水功能区中,有14个水功能区达标,达标率为73.7%。二是持续开展地下水动态监测,加大中心城区自备水源井关闭力度,目前已关闭14个单位19眼自备井,年减少取水量98万立方米。三是完成了15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工作,划定一级保护区11.4平方公里,年供水5200万吨,受水人口近80万人,建成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45个。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改善汉江水质的治本措施之一。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和拓展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一是落实生态保护责任。市政府制定了《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办法》,对发生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地方政府和部门实行年度工作考核“一票否决”。二是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程,2008年以来,我市积极争取中省“以奖促治”政策,对汉台、勉县、城固崔家山镇和西乡堰口镇以及34个村庄、9个畜禽养殖企业进行环境整治和污染治理,建成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45个、村镇垃圾填埋场16个、封闭式垃圾房52个、集镇污水处理设施6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示范点6处。2014年,省政府在西乡县成功召开2014年度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现场会,我市的先进经验得到省上的认可和推荐。留坝、佛坪通过了创建省级生态县验收技术评估,汉台、洋县、宁强编制完成了《生态县创建规划》,启动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南郑、西乡、留坝、佛坪4个县创建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目前,汉中市汉江流域综合整治共完成投资20.87亿元,完成汉江堤防主体治理140.85公里,退耕还林238.8万亩,长江防护工程造林34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234.6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