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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现在开始,市民在全市28个机动车检测站验车合格后,可直接在窗口领到检验合格标志,不用再到交管部门申领。
市民只需将行驶证、机动车信息卡、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提交到检测站服务大厅相应的窗口,检验车辆合格后,检测站工作人员将相关信息和材料录入、采集上传到监管系统中,由交管部门进行远程审核,约3分钟后审核完毕的信息传到系统中,检测站工作人员为送检人打印检验合格标志并签注行驶证。
享受免检政策的车辆仍需按期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粘贴。驾驶人可持上述材料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提前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不按规定粘贴检验合格标志将面临罚款50元、记1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