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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规定,按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要求,近日,天津市宁河县交通局开展了逐级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活动,依此细化责任、逐级分解、签字背书,层层传导,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首先我局党委与市公路处党委签订了《公路系统廉政建设责任书》,而后我局党委又与下属基层党支部签订了《交通局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与全局科级以上干部签订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在此基础上,基层执法单位还与全体执法人员签订了《行政执法人员廉政承诺书》。通过逐级逐层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形成了“三级两层”的责任体系格局。
通过此次签订活动,我局党委要求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履行职责的痕迹管理,做到可量化、可评价、可操作、可检查、可追究。要积极构建党组织落实“不松手”、书记带头执行“不甩手”、纪检监察人员执纪“不缩手”、党组织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共携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同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者,要上追一级,即要追究所在单位、部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分管领导和纪检部门的责任。从而继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交通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