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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毒品犯罪是新时期刑事犯罪最突出的表现形式之一,也是当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一大突出问题,6月26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毒品犯罪、净化社会环境”新闻发布会,今年的主题是“远离毒品、健康生活、拥抱美好人生”。发布会主要是通报该院2012年以来,打击毒品犯罪、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主要情况,同时对今年来毒品犯罪的主要特点进行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

据了解,2012年1月至2015年6月,该院受理毒品犯罪刑事案件216件,审结211件,惩处罪犯314人,依法严厉打击了毒品犯罪,为全面、深入推进禁毒工作、净化社会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根据该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数据分析,毒品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在犯罪类型上,贩卖、运输毒品犯罪高达91.2%,走私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等其他犯罪所占比重较小;在涉毒种类上,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犯罪占比越来越大,涉及走私、运输、贩卖及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的罪犯占86.1%,海洛因和其他毒品犯罪占13.9%;在罪犯身份上,农民(含农民工)、无业人员高达92.7%,该群体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盲目追求物质享受,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是毒品犯罪的最大群体;在主体年龄和性别上,青少年和女性占比越来越大。25岁以下的青少年罪犯占16.8%,其中一名罪犯还是未成年人,女性罪犯占15.3%,反映毒品犯罪对青少年和妇女两大群体的侵害越来越深;在判处刑罚上,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的罪犯126人,重刑率为40%,体现了刑事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在前科累犯上,罪犯此前有犯罪经历的占25.5%,其中16.1%的罪犯属于累犯或毒品再犯,突出反映毒品犯罪群体的主观恶性较深以及打击毒品犯罪的艰巨性、复杂性。
该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抓好案件审理。严把毒品犯罪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特别是抓好大要案审理,对于贩毒数量大、社会危害大的大案、要案,加强组织领导,精选业务骨干,制定审理预案,确保办成“铁案”,有力打击、震慑了犯罪分子。注重区别对待。对于毒枭、职业毒贩、累犯以及毒品再犯等恶性深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重刑和死刑;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从犯、自首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以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加大经济制裁。依法追缴毒品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充分适用罚金刑和财产刑,从经济上摧毁毒品罪犯再次实施毒品犯罪的能力。同时,加强法制宣传。采取禁毒专题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的做法,以“6·26”国际禁毒日宣传为契机,对1——2件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并积极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尤其是加强对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各界的拒毒、防毒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