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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本市公办普通高中、特殊教育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将免交学杂费、住宿费和教科书费
为激励高中阶段残疾学生更加努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日前,市残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正式实施本市户籍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据了解,凡是在本市公办普通高中、特殊教育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本市学籍、持有本市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将免交学杂费、住宿费和教科书费。
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残疾学生或其监护人持残疾学生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到所就读学校申请免费内容,学校将进行核实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