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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9月1日,北方网新媒体记者从天津高新区召开的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高新区在全市率先正式推出了《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的若干举措(试行)》(以下简称《若干举措》),这是高新区迄今为止支持创新创业力度最大、覆盖面最广的政策。政策实施后,高新区将每年拿出2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多措并举支持各类创新创业者
《若干举措》共有48条,根据内容规定,高新区将鼓励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在众创空间开展创业,提供两年期、最高金额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的创通票,用于租赁工位和办公场所,并配备专业的创业导师,在知识产权保护、开发团队、天使投资等方面制定个性化服务方式。而针对海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和连续创业者在孵化器内开展创业、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与企业技术创新的,高新区将提供三年期免费100平方米以下办公场所;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创新创业奖励。而创业项目经评审后获得认可的,也将一次性给予10万-60万元启动资金(含贴息补助)。
同时,高新区还积极鼓励已形成创业品牌、拥有核心技术、具备高成长性的创业企业入驻加速器。经评审后获得认可的,一次性将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特别重大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并对成立三年内获得创投机构投资的企业,根据获得创投机构投资数额,按所获投资额的实际到位额,在资金实际使用到80%比例时,给予20%比例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而对在主流媒体开展树品牌宣传活动的企业,相关部门也将按实际费用的20%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在落实天津人才“绿卡”制度方面,高新区针对创新创业高端人才,实行优先购买限价商品房措施,并对其未成年子女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园入学予以优先安排。同时,高新区还设立创业风险援助资金,对在高新区创新创业载体内注册、持续开展创业活动一年以上、创业失败的创业企业,对企业为其核心团队成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给予最高80%、补贴期一年的补贴。
为了更好地支持创新创业载体体系建设,高新区还将设立高新区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政策性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天使投资类基金、创业投资类基金。
加快现有载体转型升级
举措发布后,高新区将重点加快政府主办的孵化器由工业房地产运营模式向完全市场化运作机制和轻资产新型运营模式转型。将现有载体转型提升为具备创业培训、投资功能、专业化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的新型创新创业载体。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孵化器,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在支持多元化主体新建各类创新创业载体方面,对企业利用自有工业房地产、商业房地产建设各类创新创业载体,达到高新区众创空间认定标准的,按照实际使用面积1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补贴,每个载体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而各类主体在高新区收购或租用闲置厂房、办公用房建设创新创业载体,达到高新区众创空间认定标准的,也将按照购置、改造费用或租赁费用的实际支出,一次性给予最高50%、最高300万元的补贴。同时,高新区还鼓励区内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建设众创空间,达到高新区众创空间认定标准的,根据服务内容和绩效,对每个众创空间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运营补贴。
此外,高新区内创新创业载体如果获得市级认定,根据综合评估情况,也将一次性得到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而获得国家级认定的,根据情况,也会有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天津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聂伟迅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高新区鼓励的不是“靠着运气一夜暴富”的“发财梦”,而是“用科技和创意让世界更美好”的“创业梦”。作为创新创业的服务者,政府必须给出支撑,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让市场资源有的放矢,通过围绕创新链、整合资源链、配置政策链、打造产业链,构建系统化、生态化的升级版创新创业载体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天津经验与天津模式,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供新的制度创新与政策突破试验,为率先突围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创新中心提供保障与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