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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天上午,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为贯彻落实《天津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激励本市高中阶段残疾学生更加努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市残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正式实施本市户籍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据了解,就读于本市公办普通高中、特殊教育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高中阶段、具有本市户籍和学籍并持有本市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都可申请。申请成功后将免学杂费和住宿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学生或其监护人,可在2015年秋季开学时,持残疾学生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到所就读学校申请,由学校核实落实。